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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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3 04:44
应纳税所得额指的是应当计入个人所得税计算的金额,是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3 04:45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一个纳税人在一定期间内(如一年)所获得的所有收入减去相应的扣除项目后,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出来的“应该纳税的收入额”。也就是说,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最终计算出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基数。
在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法中,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是:全年所得(包括工资、稿酬、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赠与所得等项目的收入)减去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减免等项目,计算出来的数额即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是个人所得税征税的基础,纳税人需要根据自己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并按时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