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3 17:06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3 17:13
借款没有约定利息的,可以不付利息,还10元就行。
如果借条约定还款日(如1990年),到现在已超过诉讼时效,你可以不还,债权人没法打官司。
如果你还有良心,等价归还的话,可考虑还半个月到一个月的工资(比如3000元),因为1970年10元大概接近1个月工资吧。如果你良心大大的,考虑加5%/年的利息,50年复利,就是11.5倍,大概就是3000*11.5=34500元。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3 17:14
还1000元都不多,10元在1970年可以买10公斤牛肉,现在1000元买10公斤牛肉,还没算利息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3 17:14
1970年借的十元钱,到现在还债,他的利息你得按每年的利率去算,因为每一年利率都在变化,复合扭额度大小,他都会有不同的利率,第一年十元,加上利率,第二年就是十年,加上利率的利率,以此类推,必须去银行才能算清楚,不是你每个人说给多少就是多少的,这个是有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