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7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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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14 00:28
水利部的水文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办法强调了编制计划的严谨性和合规性。首先,第十八条规定,编制计划需严格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确保投资方向的正确性,注重投资重点,同时严格控制投资规模,实现整体的平衡与协调。
在实际操作中,基本建设计划的编制采用自下而上,上下联动的方式。各建设单位需根据水文发展规划在上年第二季度前完成年度建议计划的编制。流域水文单位需经过流域机构的计划部门审核后,将计划上报至水利部;地方水文单位则需在上年第二季度底前将基本建设计划提交给流域机构水文单位,再由其进行审核并汇总后上报。
计划的内容涵盖项目的基本信息,如项目名称、建设地点、性质、规模、建设周期以及资金来源等。特别重要的是,每一个项目在编报时都必须附有详尽的文字说明,包括总投资、已完成投资、本年度计划投资等关键数据,以及设计文件或相关批复文件作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