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8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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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8 12:10
推优资格的规定如下:
具备推优资格的学生需具备一定的荣誉或全面的综合素质。首要条件是获得国家级或北京市级的荣誉,如全国十佳少先队员标兵、全国十佳少先队员等,以及北京市的相应奖项,如北京市红领巾奖章、北京市三好学生等。区级荣誉同样重要,包括区十佳少先队员标兵、区红领巾奖章和区三好学生等,如区全面发展优秀小学生奖。
在综合素质方面,要求学生在五年级这个重要的监测年级,其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单上达到全A的评价标准。这意味着他们在各方面表现优异,全面发展。
由于推优名额有限,选拔过程会按层次进行。大约5%的学生由于获得国家级或北京市级的荣誉,已经确定享有推优资格。接下来的资格条件包括获得区县级别的荣誉、各科成绩全A,以及在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竞赛中获奖者。最后,五、六年级曾担任大队委、中队委或班委的学生也有可能获得推优资格,但这部分学生的比例相对较低。
总的来说,推优资格的评定是综合考量荣誉、成绩和领导能力等多个维度的,旨在选拔出综合素质出众的小学毕业生。
推优,是指小学根据学生的身体素质、综合素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学业成绩等一定标准,选出一些优秀学生向重点中学进行推荐,同时满足家长择校、中学择生的现实需要。"推优"工作即共青团组织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