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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他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欠下债务六万块,我有义务共同承担吗_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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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回答

热心网友

答:您好,根据六万块的性质的不同需要具体分析。

1 若此六万块是对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的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债务,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作为夫妻关系的另一方,您需要共同承担此债务。

2 若此六万块是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债务,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属于个人债务,您则不需要共同承担。

如您需要更多法律上的帮助,您可联系我们进一步沟通。

相关法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热心网友

用于家庭开支的你必须承担。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所欠债务,另一方是否要承担共同责任,要看钱用在哪里了。
如果用在家庭开支,那就是共同债务,双方都要承担。
如果债务方把钱转借给别人或者在外面花天酒地消费了,那对不起,这不是共同债务,有转移财产或者恶意欠债嫌疑,另一方不用承担还款义务。但是,你得有证据证明他这笔钱没有用于家庭开支,否则法庭不会支持。

热心网友

看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包括是否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如果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不知情,那么也是要承担责任的,也就是具有归还的义务。但要是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的,那么不管另一方是否知道,此时都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如下: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应予以支持。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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