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2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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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分钟前
双重户口现象的出现,如果是机关工作中的失误,与个人无关,谈不上违法。如果是个人通过非正常手段所致,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触动法律,一经机关发现,是要追究民事或刑事责任的。
一句话,没做犯法的事情就不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及其他户政规定以及地方的相关规定。
第一:一人只能一个户口,出现一人两个户口是因为我们国家的户籍管理乱。
第二:不用承担法律责任,没有规定要承担什么责任,况且,给你登记第二个户口时,户口登记管理部门本身就有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