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热点资讯 义务教育 高等教育 出国留学 考研考公

专业解读 | 二十个关于国标50493设计和应用难题

发布网友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在石油化工行业的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领域,GBT 50493-2019《石油化工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提供了关键指导。本文将详细解析这一标准中涉及的二十个设计和应用难题。

1. 检测仪信号进DCS联锁与GDS设置。为确保安全,若气体检测仪信号需进入DCS系统联锁,建议设置的气体感应器或探头,以避免重复设置带来的经济负担。在不同工况下,需根据介质泄漏扩散情况判断是否在同一释放源附近设置三种检测器。例如,对于含有氢气、H2S和CO的混合气体,至少应设置H2和CO检测器。

2. 氢气探头的安装位置。氢气探头应安装在释放源上方1m范围内,以及时发现氢气的微小泄漏。这是为了确保及早报警,提高安全防护效率。如果能确定泄漏量小且扩散快,可能无需在该位置设置探头。

3. 不同规范间的设计选择。《HGT20698-2009化工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与GB50493存在解释上的差异,但在设计时应遵循GB50493标准,确保与国家标准的一致性。

4. 可燃气体探头的校验与选择。校验气体应选用与实际可能泄露气体性质相同或相近的气体,若无法做到,需咨询供应商和校验部门,以确定合适的校验介质。

5. 无线气体探测器的供电负荷。确保探测器的电源供应具有可监测性与可靠性,6个月的使用周期及低电量报警机制,符合GB50493的要求。

6. GDS系统信号传输方式。现场机柜间安装控制器并利用通讯协议传输至*集控室是可行的,但需确保线路的监测性和可靠性。

7. GDS系统的顺序显示功能。SOE(顺序事件记录)是实现“顺序连续显示”要求的高级方式,项目设计时应根据具体需求执行。

8. 甲苯、甲醇、甲醛的检测设置。甲苯、甲醇不属于1、2类急性毒性介质,可按可燃气体设置探测器;甲醛则需按有毒介质检测。

9. 释放源的设置位置与频率。对于放空口、法兰处及经常操作的位置,应视为释放源,并根据操作频率(每班或每日)进行设置。

10. 比空气重的气体设置。对于空旷而高处的释放源,若泄漏量不足,不构成危险环境,可不设置探头。甲醇装卸站的探测器应设置在地面与鹤管平台。

11. 比空气轻的气体设置。空旷高处的释放源,同样需要考虑泄漏量与环境条件,选择是否设置探测器。

12. 压缩厂房气体探测器的设置。在没有释放源的情况下,需考虑可燃气体可能下落的层设置探测器,并在有人巡检的管沟设置泵吸式探测器。

13. 火炬工段气体探测器设置。火炬工段需遵循与生产装置相同的探头设置原则。

14. 空分厂房氧气探测器设置。氧气探测器应设置在释放源附近,高度在1.5m~2.0m,并在厂房出入口安装报警器。空分厂外的液氮罐也应设置氧气探测器。

15. 在线分析仪表间氧气探测器设置。除了氧气探测外,还应考虑可燃或有毒气体的检测。

16. 气体探测系统与自控系统的UPS设置。UPS应确保为GDS系*立供电,以避免系统失效。

17. 气体探测系统报警控制单元的选择。除DCS设备外,其他微电子处理器也可满足标准要求。

18. 氯、氰化氢等气体的测量范围与报警值。选择测量范围时,应遵循由小到大的顺序,以确保准确监测。

19. GDS系统联锁输出给DCS。在设置GDS系统时,需确保其联锁功能不会影响DCS系统的操作,必要时应分开设置探测器。

以上内容涵盖了GB50493标准中涉及的常见设计与应用难题,旨在为石油化工行业提供详细的解读与建议,以确保气体检测与报警系统的有效实施与管理。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