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03:03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6 00:43
我朋友以他的车做抵押向我借了一笔钱,现在他还不上了,我向起诉他,看你的诉讼请求的,一般是要求还钱,车子拍卖之后的款项优先还款,不是直接判给你;
1、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某些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是建立在某些特定的物之上的,是一种债的担保形式。
主要保障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而这一优先受偿权是以设置抵押的实物形态变成值来实现的,所以抵押是以抵押人所有的实物形态为抵押主体,以不转移所有权和使用权为方式作为债务担保的一种法律保障行为。
2、诉讼请求是向提出的, 要求予以判决的请求(当事人希望对其请求作出与之相应的确认、给付、形成这些具体的判决)。而狭义的请求仅仅指原告向被告主张的法律上的利益。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6 00:44
你好,担保物权实际上是债务人到期不还时,债权人所享有的一种变价受偿权;
双方最好先协商好或通过下判将车直接归你本人所有,并给对方补差价;
如果协议不成通过拍卖或变卖以价款受偿,那还得有评估程序及估价费用,拍卖程序及费用等,耗时长,费用高,得不偿失,你们双方一定要考虑清楚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6 00:39
一、作为抵押债权,你方可以优先对车子进行求偿,处理方式为出卖后优先偿还你的债务。可以采取拍卖或者拍卖流拍之后以出卖的形式作出。
二、如果出卖车子之后,不足以偿还你方债务的,那么你方依然可以要求债务人赔偿,如果债务人有另外的可处理的财产,那么你方可以申请强制处理。
三、如果债务人有能力还款而逃避的,那么情况严重的还有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刑法中称为扰乱司法秩序的拒不执行判决罪。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6 00:42
你好。
可以通过折价、拍卖、变卖的形式让你优先受偿。
其中折价就是把车子给你,有不足的,你把钱补给他。但是不可以事先约定说,到时候还不了钱就把车子给你,这是流质契约,法律禁止的。
有几个条件,第一,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或者实现了约定的情形。第二,车子的所有权人是你朋友本人。第三,这个车子没有租给别人的,买卖不破租赁,如果租赁给别人,不到期是不能实现抵押的。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l95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一般是拍卖居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6 00:47
这个要具体看你们借据怎么说明,并且要看这个车子的实际价值,
如果当时只是单纯作为担保,就是说明你们没有对车子有价值估计,也就是说当时你们没有打算让车子抵债,如果车子价值高于借款,那就拍卖后,还给你借款,余额你朋友拿回,
如果低于借款,那就可以抵资产后,或者拍卖后还你,这个还可以继续追缴未还借款,直到还清为止
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单纯拿车子典当,你当时就购买下车子的暂时所有权,这个不论车子价值,你只能得到车子
你的情况,建议不要着急起诉,私下解决可能还好一点,不伤感情
如果有必要可以和律师先沟通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