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究竟有哪些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2-25 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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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有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激励的本质是让员工与企业成为利益共同体。被激励的股权是没有表决权的。此为股权激励实施的基本前提。

法律依据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了股权激励的概念,即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在实行股权激励时,上市公司可选择性股票、股票期权等方式,但其他方式需参照本办法执行。同时,办法允许上市公司同时实行多期股权激励计划,但要求各期计划的公司业绩指标保持可比性,后期低于前期的需充分说明原因与合理性。此外,总激励股票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累计获授的股票数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除非通过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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