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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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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4 09:52

(一)
研究提出全市农村改革、农村经济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的重大*;拟订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全市“三农”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农村改革发展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起草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二)
拟订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思路、工作方案、推进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三)
承担全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惠农*的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指导全市农垦企业发展。
(四)
拟订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监督检查农业综合开发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指导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提出全市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和项目建议;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扶贫开发工作。
(五)
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农业产业保护*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拟订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负责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办农业涉外事务,促进农业对外贸易,组织开展全市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六)
组织指导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技术操作规程,指导农业生产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并发布信息;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七)
指导全市农业生产,落实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相关*措施;指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承担全市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检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落实植物防疫检疫*;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组织协调全市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和农药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
拟订全市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国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九)
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能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
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贯彻落实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拟订并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及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一)
研究拟订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和措施;指导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机行业管理,规范农机市场;负责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十二)
研究拟订全市渔业生产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产业*和技术进步措施;
(十三)
承办市*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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