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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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5 07:18
销售旧货可开具专用*的三种情况及方法:
第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黏土实心砖、瓦)。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5.自来水。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第二,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计算缴纳*: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3.经*或*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
第三,对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征收*,不得抵扣其购进自来水取得*扣税凭证上注明的*税款。
对于销售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及填写,《通知》明确,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和旧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的,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应纳税额=销售额×4%÷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2%。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5 07:18
应交*=旧货销售总价÷(1+3%)×2%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5 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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