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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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6 03:59
目前原则上不提供住宿。
1.编制与住宿没有任何关系.但有一些学校有单身空余的可以提供,这要看具体学校而定。
2.小学教师编制一般不提供住宿。有编制的小学是公立学校,公立小学的教师是不提供住宿的。公立小学的教育经费是*负担的,其中没有设置给教师提供住宿的费用,如果住宿是需要教师个人承担的。不过私立学校或者边远地区,为了吸引和留住教师,有的会为教师提供住宿。
3.教师可以暂时住学校的宿舍,但宿舍不归教师所有,所有权还是学校的,学校给常常没有住房的教师提供宿舍但没有这个义务,而且教师在拥有了自己的住房以后学校就会收回暂住宿舍.学校具有最终解释权。
4.教师住房补贴标准如下:
(1)基本住房补贴:
无房和住房不达标职工的每平方米基本住房补贴额为:每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除以2,与每平方米职工个人平均负担额之差。职工平均负担额按1997年本级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除以60平方米计算。
(2)工龄住房补贴:
1995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并且符合享受基本住房补贴条件的职工,可计付工龄住房补贴。工龄住房补贴额的计算方法是原房改*的工龄折扣、受补贴职工1995年12月31日前的工龄(年)与应补贴面积之积。需要注意的是,工龄住房补贴与基本住房补贴一并发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六条
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