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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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15 04:44
公租房是向各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进行申请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或*事处提出申请。
以郑州为例,根据《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暂行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时,应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或*事处提出申请,按照《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认定,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郑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
(三)月收入证明;
(四)婚姻状况证明;
(五)住房情况证明;
(六)市*规定的其他材料。
对审核无异议的家庭,由市房管部门发放《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以下简称《资格证》),顺序号由信息系统在区房管部门复审后自动生成。
第二十四条 新就业职工和来郑务工人员申请租赁*产权公共租赁住房的,由用人单位统一向单位所在地的*事处或者乡、镇*提出书面申请,参照《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认定,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郑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申请人员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
(三)申请单位出具的担保书和申请人员的收入证明;
(四)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等;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第二十五条 对审核无异议的人员,由申请单位根据被批准的人员名单,重新编制组合租赁方案后,报区房管部门实施轮候。
扩展资料:
《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暂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3人(含)以下家庭原则上只能租赁40平方米以下的公共租赁住房。
第三十二条 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用于承租人自住,不得出借、转租或闲置,也不得用于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第三十四条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家庭收入、人口、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如实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或*事处提交书面材料。乡镇*或*事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审核,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及时报区房管部门进行复核登记并安排退出。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新就业职工和来郑务工人员发生变动时,申请单位应当及时向乡镇*或*事处以及区房管部门进行变更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郑州市*——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暂行管理办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15 04:44
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窗口。
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扩展资料
公共租赁住房特征
一、保障性。
住房权是得到《世界*宣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公约》等国际公约一致确认的一项基本*。
由此可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我国*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之后推出的保障居民住有所居的一种新型保障性住房。
二、*支持性。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在房地产市场中自发生成的,而是由国家推动出现的,是国家为了住房保障的目的人为设计的新型住房类别,因此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尤其是发展初期,只有在国家特殊*的支持下,才能步入正常的发展轨道。
同时,基于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特质,国家也有责任通过*支持来推动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
三、租赁性。
这是公共租赁住房的核心特征,也是公共租赁住房与经济适用房的最大区别。经济适用房是为目标群体提供的低于市场价格的产权住房,而公共租赁住房则是向目标群体提供适当的租赁住房来保障其住有所居。
四、专业性。
这是公共租赁住房与个人出租住房最大的区别。传统的个人出租住房的首要功能是产权者自住,而公共租赁住房不论是通过新建、改建、收购,还是通过在市场上长期租赁住房等方式筹集的房源,都不是为了自住,而是专业用于出租的。
五、供应群体广泛性
在我国原有的保障性住房中,廉租住房的供应对象是最低收入群体,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对象是中等收入群体。
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部分地方规定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群体则更加广泛,如上海将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由户籍人口扩大为常住人口,并且不设收入*
参考资料凤凰网-公租房申请条件都符合,为啥单位不给办?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共租赁房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15 04:46
公租房由当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
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 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15 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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