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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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2 02:56
展开3全部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流程如下:
1、纳税人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3、根据实际情况申请退税或者补缴税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